(三)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经营组织。鼓励农民就地自主创业。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种养生产、流通、加工、贮藏、信息、中介、技术、金融等行业经济组织加快建立,落实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税费、融资等各项优惠政策,市县财政要增加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力争5年内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500个。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带动作用,着力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至2012年全市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00个,形成特色专业镇60个、产业集群80个。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明晰集体资产权属,完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培育新型农民集体股份合作组织。
(四)继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各级要加快建立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乡镇禽畜动植物疫病防控及县驻乡镇涉农站所等专业服务机构,逐步延伸建立村级服务站点,保障和强化服务农业职能。加强政府对柑桔等农业季节性大宗主导产品营销流通的帮扶支助力度,积极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龙头企业等组织为广大农户提供多种形式产供销经营服务。健全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积极帮助组织农产品进城,加大“家电下乡”推广力度,引导农村居民增加当期消费。切实加强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和价格监管。开展农业跨区域合作,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从2009年开始,我市所有公路要全面实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五)强化农业科技应用推广。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建立市县农业信息资料数据库,推进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支持农业科研机构和农技院校发展,稳定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继续加强产学研合作,持久开展多形式的农民技术和经营管理专业培训,帮助县、镇两级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条件。坚持农业良种良法推广普及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种养业良种化率保持达到90%。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农业气象预测预报和灾害预警。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大力发展节约、循环、生态型农业,提倡绿色清洁生产,坚持不懈防治农村工农各业生产和生活污染,完善农业生态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持农村人居和生态良好环境的体制机制。
(六)加大农业投入和支持保护力度。认真落实种粮直补等各种惠农强农政策,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强化农业支持保护机制,要逐步调整公共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金融信贷等资金投放结构,确保市、县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明显高于上年,确保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健全涉农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制度。注重农业招商引资,加强农业区域与国际交流合作,拓宽农业资金资本投入来源渠道。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做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力争2012年完成全市580个贫困村、年收入1500元以下的农户脱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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