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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改革发展开创农村工作新局面的实施意见

  (一)坚持实行城乡一体规划建设。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必须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制定和修编全市城乡一体建设总体规划,革除城乡二元分治旧体制弊端,要从城乡产业主体功能区布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劳动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和卫生医疗事业、财政管理等5个方面加快突破,端州、鼎湖、高要、四会要率先进行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制度建设,其余各县也要抓紧开展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在2012年之前我市实现全面铺开。建立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协调机制,科学规划城市、乡镇、村庄空间布局,要重视农村耕地保护、镇村布局、基础设施、市场流通、生态环保等优化调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均衡配置,推动城乡经济社会融洽和共建共享。市县两级要大幅度提高财政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支出比重,落实并逐步增加村镇规划编制经费,力争到2012年全市乡镇90%完成总体规划、村庄30%完成规划编制。支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特别是工业经济,增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效能,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加快向农村流动,促进中心镇、专业镇村和产业集群壮大成形。引导传统村庄逐步向新型社区转变。各地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生态文明村和卫生村、农村农业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单位必须实行规划先行,未有编制规划的要限期补缺。
  (二)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以及欠发达地区农村公益建设项目投入。以实施城乡“五大民生工程”为载体,有计划有重点着力解决农村民生突出问题,不断增进农民福祉。扩大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加强镇村公路养护和客运公交服务规范化管理,至2015年300人以上自然村基本实现通硬底化道路。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确保2011年解决96万农民饮水安全问题。坚持实施全民安居工程,农村泥砖住房改造先试点后铺开,制定落实专项扶持资金和优惠政策,力争2012年全市农村破旧村庄泥砖住房实现应改尽改。积极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重大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沼气、小水电等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加强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农电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推进广电网、电话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至2012年自然村信息网络覆盖率达到70%。
  (三)切实统筹管理城乡人力资源。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失业、就业、创业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市场,积极实施“双转移”战略,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城乡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快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对接,扶持农村敬老院、福利院改造升级,提高低保、养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优抚等社会福利惠及范围。从2009年起,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率要达到100%。继续改革城乡户籍制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放宽农民进入城镇落户安居条件,加快城中村改造和城郊地区“镇改办、村改居”配套改革步伐,增强中小城市人口吸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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