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注册成立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并落实工作人员,建立运行机制。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许继集团配合,3月底前完成;
3.将1000万元的电气谷启动经费落实到位。由市财政局负责,2月20日前完成;4.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支持和服务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的职责。主要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特点,制定支持和服务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的工作方案。由指挥部办公室督办,2月25日前完成;
5.制定指挥部例会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支持和服务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效能督察问责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提请指挥部研究。由市发改委、市监察局负责,2月28日前完成。
(二)启动中原电气谷项目谋划、引进和招商引资工作
1.拟定《关于促进中原电气谷开发建设的意见(试行)》,提请市政府研究,由市发改委负责,2月25日前完成;
2.编制《中原电气谷对外合作指南》,由市发改委负责,2月15日前完成;
3.组建招商小分队,赴温州乐清等地开展招商。由市发改委、许继集团负责,2月28日前完成;
4.调查全市各县(市、区)电气企业投资意向,研究制定鼓励本市电气企业到电气谷投资新项目的政策措施,争取使新上电气项目入驻电气谷,由市发改委负责,2月28日前完成。
(三)编制中原电气谷核心区“三规一评”
1.与省发改委进行相关政策衔接,修改完善《中原电气谷核心区产业发展规划》,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由市发改委、许继集团负责,2月28日前完成;
2.编制《中原电气谷核心区总体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由市规划局负责,3月31日前完成;
3.编制《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土地利用规划》,由市国土局负责,3月31日前完成;
4.编制《中原电气谷核心区总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由市环保局负责,3月31日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并统一安排所需经费,3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筹建许继风力发电、电气谷创业服务中心两大项目
许继风力发电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需用地500亩左右,目前项目的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电气谷创业服务中心总投资6000万元,用地50亩,总建筑面积30600平方米,由许继集团出资建设。这两个项目的筹建工作由许继集团负责,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开工条件,4月15日前全面完成。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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