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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建设启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审查批准中原电气谷(许昌)总体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

  2.研究制定和完善有关优惠政策,并监督落实;

  3.审查批准中原电气谷(许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

  4.决定中原电气谷核心区管理服务机构的设立、改组和撤销;

  5.决策和协调解决中原电气谷规划、建设、招商、运行和管理中的其它有关重大问题。中原电气谷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电气谷开发建设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二)管理服务机构。先期组建指挥部办公室,适时改组为中原电气谷核心区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对中原电气谷核心区行使市级综合管理服务职能,具体负责核心区的统一规划、建设、招商、运行、管理和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电气谷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

  2.组织拟定和修改、完善有关电气谷开发建设的政策,报指挥审定后组织落实;

  3.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实施和管理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区内各项建设规划;

  4.组织实施核心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5.组织建立和完善核心区产业发展服务支持体系,对入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和项目入驻、项目建设、科研开发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市发改委、许继集团各抽调一名副职任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和许昌县政府各明确一名副职参与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其它工作人员从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其中市发改委、许继集团各抽调5人,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和许昌县尚集镇政府各抽调1人。所抽调的15人为指挥部办公室固定工作人员,单独办公。办公室暂设三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编制核心区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运行计划并监测和汇总计划执行情况;

  (2)负责协调指挥部办公室与市直各部门、有关乡镇、进驻核心区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

  (3)负责指挥部办公室财务、人事、会务、督查、宣传、文秘等日常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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