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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4.鼓励电缆桥架、黄洋铜业、牡丹电缆等企业积极做好创业板上市的准备工作;引导西继电梯、瑞泰发业、恒源发制品等企业,加快改制步伐,做好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两手准备,争取今年1-2家企业成为首批创业板上市企业。

  5.积极支持阳光电缆、爱迪德、湖雪面粉等企业做好海外上市准备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现借壳上市。

  三、2009年企业上市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是培育企业上市的主体,要把企业上市作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二)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劳动保障、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按照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企业改制上市督办机制的意见》(豫发改财金〔2007〕938号)要求,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沟通,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帮助市定上市预备队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土地房产权证办理、环境评价、职工保险证明、纳税证明、国有(集体)产权认定等方面的问题。处理涉及市定上市预备企业有关问题时,要本着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支持企业尽快申报上市。

  (三)进一步加强对上市预备队企业的培育。各级各部门对列入市定上市预备队的企业,要加强培育和引导,帮助其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内控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要引导企业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夯实上市基础。要把培育企业上市与引进私募融资相结合,借助私募基金的优势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市政府扶持企业上市的有关政策,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降低上市成本,促进上市后备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要通过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企业参加培训会等形式,针对主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的不同特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企业领导人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引导企业树立上市的信心和决心,形成各级政府支持推动企业上市、企业积极主动上市的良好氛围。

  附件:许昌市2009年度上市预备队企业名单

二○○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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