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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的通知

  五、考前准备
  考前准备2B铅笔、黑色签字笔或黑色圆珠笔、橡皮、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严禁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及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六、考试要求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二)入场后按指定的座位入座,并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置在桌上。
  (三)笔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并作缺考论处。
  (四)听力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耳机故障,造成无法作答的,应立即举手请示监考人员帮助解决。
  (五)听力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六)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试卷缺页和印刷质量等问题或答题卡有破损和污迹等情况,应立即举手请示监考人员帮助解决。
  (七)答题卡上答题信息点需用2B铅笔填涂;作文需用黑色签字笔作答;答题卡上不允许做任何标记,不按要求作答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上公布考试成绩30天内,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证件到考区申请成绩复核;考区核实、汇总后,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
  2009年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报名表样表

  网上报名受理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最高学历

 

参加工作年份

 

现有专业

技术职务

 

现从事专业

类别:

名称:

考试语种

 

身份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何时参加过何种外语考试及考试成绩

 

目前主要

业务工作

 

 

国外学习培训或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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