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加快全省创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皖经创业〔2009〕27号)
各市经委(工经委):
为推进创业载体建设,加快企业集聚,推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促进小企业的创立与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皖发〔2008〕19号),现就加快推进全省创业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发展的方针,以搭建创业平台、培育创业主体为重点,以提高创业成功率、增加就业岗位为目的,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创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创业行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统筹协调。通过政策推动、规划指导和资金扶持,组织和带动社会资源,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多元投入市场运作。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广泛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地建设。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基地要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三)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健全、运作规范”的要求,因地制宜,完善创业基地布局和产业功能分区。创业基地建设要符合本地区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创建创业基地与承接产业转移、推动返乡创业、培育特色产业、建设产业集群专业镇等有机结合起来。
(四)坚持集约节约科学发展。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按产业功能分区控制建设单层、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充分挖掘土地使用潜力,缓解用地难问题。节约用地,充分利用现有各类闲置场地、厂房,挖掘现有园区孵化企业的潜能,完善配套服务。
(五)坚持创业带动促进就业。建设创业基地,培育创业主体,创立一批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扩大就业岗位,实施创业带动就业。
三、建设目标
到2012年,全省建成各类创业基地300个,入驻各类创业企业2万户以上。其中,省级示范创业基地100个,各市、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家示范创业基地。
四、主要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