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全省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全省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经电力函〔2009〕89号)


省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
  今年是我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一年。加强电力运行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可靠供电,是省政府赋予我委的一项重要管理职能和工作任务。现就继续做好全省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委制定的《安徽电网发电企业调度运行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省电力运行管理得到显著增强,大机组运行可靠性得到明显提高,较好地保障了全省工业经济的稳定运行。省经委将继续按照《安徽电网发电企业调度运行管理办法》对并网运行机组的调度考核。省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要按照《安徽电网发电企业调度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管理,提高电能质量和机组运行的可靠性,切实保障全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
  二、省电力公司要强化电网调度管理, 加强电力负荷需求分析和预测,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优化发电机组启停方式,及时做好重要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电网保供电应急预案,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可靠供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