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发《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建质[2009]4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深化监督层次和规范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为,全面推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我省工程质量稳步提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我省当前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0九年三月九日
附件:
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好”字目标,结合全省建筑业工作总体部署,提出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投资效益、为国家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建筑产品为目标,以规范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质量为重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监督战线队伍素质,坚持监督、指导、服务三位一体的原则,创新监督工作思路和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指导服务,全面推进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我省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高,为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提供质量保障。
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
(一)切实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突出监督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政府投资项目质量监督方式,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质量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逐步将更大的监督管理资源投入到这方面来,确保这些工程的投资效益和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
哈尔滨市要加大对地铁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完善质量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部门,配备相关技术人员,确保地铁工程质量。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监管应做好如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