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09〕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2009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水平的稳步提升,确保全年各项建筑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市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09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重庆市2009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重庆市2009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314”总体部署和“平安重庆”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市政府确立的“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基层组织领导能力建设;继续深化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着力强化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教育、安全执法、应急救援保障措施等,遏制和减少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杜绝重大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避免和减少较大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严控一般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8年下降2.5%;
(二)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落实人员、经费,实现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全面推行全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价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水平,50%的建筑工地达到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创建市级文明工地200个以上;
(四)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事前防范和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治。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五)健全企业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信用档案数据库,拟定企业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信用标准,构建安全管理信用奖惩机制,强化以安全生产信用体系、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建筑安全生产两项行政许可动态管理为重点的安全监督信息化建设,促进市场与现场的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