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委关于转发《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的通知
(武建〔2009〕15号)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建管站,市建管各站、办,各有关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审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的通知》(鄂建文[2008]2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就执行中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配套的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
二、《消耗量定额》与2008年《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配套使用。
三、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商品砂浆)的,定额中人工(普工)消耗量按每立方米现拌砂浆扣减0.429工日,其他有关规定仍按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武汉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计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建价字[2008]2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