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建筑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发〔2009〕40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执法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保障今年各项建管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委制定了《重庆市2009年建筑执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重庆市2009年建筑执法工作要点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附件:
重庆市2009年建筑执法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我市建筑执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执法水平,以强化行政处罚为手段,加大“打非”力度,进一步增强行业企业遵纪守法的意识,以整合行政管理与执法资源为突破,有效促进各项建筑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建筑执法体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信息化基础平台的研发和建设,及时掌握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动向及发展趋势,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秩序。
(二)完善建筑执法与行政管理工作的联动机制,建立规范高效的建筑综合执法体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处罚案件质量合格率达100%。
(三)制定建筑执法实施细则,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不断规范建筑执法行为。
(四)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两项行政许可动态管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围标串标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并针对无证施工、违反强制性标准、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签订阴阳合同、不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遏止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各个专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落实属地“打非”责任,组织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六)加强对区县建筑执法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全市建筑执法人员工作素质。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打造全市建筑综合执法网络
建立以市建筑市场稽查办公室和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为中心,以市执法总队为基础,以建管相关站室为依托的市级建筑执法网络体系,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在确立案源、案件调查、统一处罚、促进监管等各个方面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建管部门的整体力量,实施建筑联合执法。推进建立市和区县建筑综合执法管理体系,各区县建委要确定建筑执法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和联系人,市建筑执法总队要加强与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执法的工作联系,形成市区合作分工、案件处理顺畅、执法信息共享的执法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