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加大对出口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实行担保通关、便捷通关等服务;优化加工贸易企业风险担保制度;推进卡口控制与联网系统建设,简化办事程序,缩短检验检疫周期,提高通关速度。鼓励支持企业申请设立自用保税仓、公共保税仓,开展保税仓储业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快关区保税物流的发展。充分发挥海关减免税协调机制工作小组作用。(由市外经贸局牵头,会潮州海关、饶平海关、潮州检验检疫局、饶平检验检疫局、市发改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办理)
四、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二十一)对各县(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等办理)
(二十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负责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扶持、投资融资、技术支持、人才培训、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等服务,提升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扶持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以有关机构、龙头企业的技术中心为依托,争取每个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建立1-2个示范性技术创新中心。(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办理)
(二十三)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息披露机制和信用环境建设,督促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用,有效评估中小企业资信状况及贷款风险,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市经贸局、市银监局、市人行办理)
(二十四)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市直有关部门要以电子商务为重点,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市场,提高经营效率。总结和推广已有的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经验,发挥行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在发展电子商务中的作用,开展产品网上销售业务。支持从事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的企业参加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招投标。扶持企业信息化项目,引导电子商务服务经营商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培训和应用指导,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利用信息化产品、管理工具完善内部管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度和服务效率。(由市信息产业局牵头,会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外经贸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