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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意见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
抓好工作落实意见的通知
(潮府办〔2009〕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8]77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健全督促检查工作网络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化对督促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带头抓落实、抓督查;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构,明确督查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专职督查人员,挑选具备良好政治素质、政策水平较高、作风过硬、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扎实文字基础的同志充实到督查机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政务督查干部队伍;要创造条件开展信息网络建设,拓宽督促检查工作的沟通交流渠道,在全市形成上下畅通、联络便捷、工作高效的政务督查工作网络。
  二、改进创新督促检查方法方式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已形成了一套工作制度,有效地推动督查政务工作的开展。但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组织学习交流,大胆探索,不断完善目标任务分解立项、工作情况报告反馈、工作情况通报、工作协调联动和工作结果评价等督促检查各项制度;大胆创新,不断深化实地督查、督查协调、督查调研、明查暗访、联合督查等督促检查方法方式,努力提高督促检查的工作水平和质量。
  三、突出抓重点促落实
  要把抓重点放在督促检查工作的首位。通过对重要工作、重点事项、重大问题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工作中碰到的难题,推动工作的落实,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并促进面上工作的高效开展。当前,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落实推进年”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落实推进年”活动的决定》、《中共潮州市委、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重要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暂行)》,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逐项制定抓好工作落实的方案,强力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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