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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畅通全市政府系统工作联络渠道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畅通全市政府系统工作联络渠道的通知
(九府厅字〔2009〕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进一步畅通全市政府系统请示报告途径和群众诉求、信访问题反映渠道的指示精神,确保全市政府系统上下联络畅通,确保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上报及时,使市政府领导在第一时间准确掌握情况并及时处置,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建议、问题、困难等情况报告工作。
  请示报告工作是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市政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决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属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要及时妥善处理;需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处理的,应尽快协调处理;情况复杂、涉及面较大、确需市政府研究协调或决策确定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耽搁延误,确保上下联络畅通、反应迅速,使有关情况得到及时处理。
  二、请示报告途径和渠道。
  (一)公文渠道
  收文范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以及市委部门和群众团体的来文。
  办理程序:分工作请示(包括要求批转、转发的报告件、请示件)、重要活动请示、经费报告和主送办公厅公文四类分别办理。
  1、工作请示的办理。
  (1)签收、分办。秘书处当日签收收文、登记,当日分办。紧急公文随到随办。请示投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落户有关事项的文件应报2份,1份按规定程序呈办,另1份经办公厅主任审签后直报市长。
  (2)拟办、签批、承办。相关处室接文后,1天内提出拟办意见,逐级呈分管领导签批。市政府领导签批后,相关处室按领导意见及时办理。
  一般事项请示,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提交政府会议研究的,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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