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府办公室
统一组织各级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制定全市出口果品及其加工品质量安全推进实施方案,制定各项扶持、奖惩政策。主要包括资金补贴、土地调整、服务体系建设、严格奖惩等政策措施,促进全市果品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的发展。
2.县(市、区)政府
结合本地域果品生产实际以及土壤、水利、交通、种植习惯等,加强宣传引导,并安排相应的技术推广服务培训资金,用于发展果品生产及奖励扶持,鼓励村户扩大果品基地种植规模,为出口果品区域化建设创造基础条件。
3.市农业局
(1)结合实际,拟定《出口果品种植基地推进计划》,配合环保、工商等部门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专营店进行监管,严格农药废弃物管理,禁止农药废弃物随意处理。
(2)负责起草《出口果品生产良好操作规范》,搞好优质果品基地的管理和认证,加大名牌果品的培育力度;选派技术人员培训指导果品加工企业、基地、果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建立规范统一的果品生产田间管理档案和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详细使用档案。
(3)负责果品基地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
(4)负责加强果业科技培训,加大“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对区域内的果业技术人员、企业基地的管理人员进行无公害果品生产技术培训。
(5)组建三门峡市果品出口行业协会,定期沟通产品出口、原料需求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县(市)、乡(镇)、村或其果业经济合作社、专业协会签订种植合同,进行技术指导,推动出口果业向区域化、规模化发展。
(6)提供果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4.市商务局
(1)组织引导企业开展无公害果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培育一批出口名牌产品。
(2)负责加强外经贸知识培训,加大对出口企业有关外经贸知识培训力度。组织出口产品、出口企业的对外招商和推介工作。
(3)牵头组建出口企业信息网,及时向各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政策导向、国家优惠政策、国际市场动向等相关信息。
5.市环保局
(1)对出口果品生产区域内的灌溉水水质进行监测。
(2)积极开展土壤、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6.市质监局
(1)做好果品标准化示范区的监测管理工作。
(2)做好果品标准规范发布工作,会同农业部门起草我市优势果品种植、培育标准规范,指导标准化生产。
(3)提供果品质量检验检测标准规范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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