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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宛政办〔200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2009年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市的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提高政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条例》全面实施
  (一)强化组织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未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职机构的部门及单位要按照《条例》要求,比照市级组织形式,尽快设立或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稳定工作人员、落实办公条件、保障办公经费。
  (二)制定工作计划。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本单位一项正常化、规范化的工作重点,制定计划,规范内容,明确标准,规定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两个规范,六项制度”。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目录分类,提高指南和目录的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真正把指南和目录,编成符合要求、体现需求、便于管理、便于利用的信息公开要素。
  二、完善运作体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要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准确区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应当公开的信息必须按照规定纳入目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开,今年年底前要完成1994年以来政府信息的内容梳理、界定和发布工作。
  (二)加强保密审查工作。各级各部门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改进完善审查程序,对拟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单签制,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规范受理申请程序。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落实工作职责,使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有人受理、按时回复,稳妥处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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