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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南阳市十佳政府网站、优秀政府网站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南阳市十佳政府网站、优秀政府网站的决定
(宛政办〔2009〕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8年5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及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制度,全面梳理信息,强化网站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南阳市“十佳政府网站”、“优秀政府网站”。
  根据《条例》规定及《南阳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宛政办〔2008〕105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府系统网站评估活动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08〕88号)文件要求,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卧龙区政府等28家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赵志强等87名政府信息公开先进个人及淅川县政府等“十佳政府网站”、社旗县政府等“优秀政府网站”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工作中再创佳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有关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打造“阳光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实现南阳新跨越、新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度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08年度南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3.2008年度南阳市“十佳政府网站”、“优秀政府网站”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南阳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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