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抓好2009年全市统一灭鼠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落实统一灭鼠工作的各项措施

  (一)加强鼠情监测。 农业结构的不断调整,耕作制度的逐步改变,以及近年异常气候增多,鼠害的灾变规律也在发生新的变化,我市部分地区已出现次要鼠种危害农作物的现象。各级农业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当地鼠情的监测,切实掌握害鼠的发生动态,及时发布鼠情通报,为针对性开展害鼠的综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坚持集中综合防治。鼠害治理应贯彻综合防治方针,综合应用农业、生物、物理、化学防治措施。灭鼠时,必须在全市范围坚持做到“三集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五统一”(统一指挥、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配制毒饵、统一检查)和“五不漏”(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室、地不漏丘、田不漏块),确保城乡联动,不留死角。

  (三)大力推广灭鼠新技术。要认真总结前些年开展统一灭鼠活动的工作经验,抓好灭鼠新技术的示范样板,大力推广“毒饵站”灭鼠技术,进一步提高鼠害防治效率。

  (四)整顿规范鼠药市场。深入开展鼠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监督检查,依法加强对杀鼠剂生产企业和定点经营单位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毒鼠强”等违禁鼠药行为。引导各地统一使用市农业和卫生部门试验推荐的效果好、安全性高、成本低的灭鼠药。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农业与卫生防疫机构部门要加强对统一灭鼠工作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在投饵结束后,要及时组织监督检查,查找缺漏,确保统一灭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加强统一灭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保障

  (一)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地方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要求,充分发挥统一灭鼠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职责。农村统一灭鼠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城市统一灭鼠由爱卫会牵头,其它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做好灭鼠工作。

  (二)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和出墙报、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统一灭鼠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统一灭鼠是一项公益性的卫生防疫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好工作经费,保障统一灭鼠工作顺利开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