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基本分
|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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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内资规模指标
| 实际引进内资规模
| 40
| 完成评价指标得基本分;比评价指标每增长10%或增加5000万元加1分,最高加15分;未完成任务同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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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机构数量指标
| 引进重点机构数量
| 30
| 完成评价指标得基本分;比评价指标每增长1个加1分,最高加10分;未完成任务同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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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优质项目指标
| 引进优质项目数量
| 30
| 完成评价指标得基本分;比评价指标每增长1个加1分,最高加10分;未完成任务同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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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作指标
| 项目前期工作
| 10
| 近2年实际引进项目占推介项目比重大于20%得基本分,其他按同比例扣分;成功包装策划并引进重大项目1个加1分,最高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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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推介活动
| 5
| 按要求参加市组织的投资推介活动得基本分,未达到目标要求每1次扣2分;自行组织投资推介大活动并报市经合办备案的得1分(最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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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工作
| 5
| 按时按质上报统计数据、招商信息、调研材料、总结材料得基本分,未达要求每次扣2分;凡不及时处理投诉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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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性指标
| 引进重点机构项目
| | 每引进经认定的重点机构项目1个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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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重大优质项目
| | 每引进经认定的重大优质项目1个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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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总部项目
| | 每引进知名企业在甬新设立的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总部、区域总部及功能性总部项目1个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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