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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宁波名优绿茶评比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宁波名优绿茶评比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中国宁波国际茶文化节、“中绿杯”评比和“宁波八大名茶”评比等活动的大力推动,宁波茶产业不断发展,品质和品牌知名度逐步提高,市场份额日渐扩大。为进一步提高茶叶品质,促进茶叶品牌整合,确保我市茶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宁波名优绿茶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从整体上全面广泛提高宁波地产名优绿茶品质,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扩大宁波绿茶知名度,培育一批技术力量雄厚、产品质量优异、品牌意识强烈的茶叶生产企业,整合品牌、扩大规模、构建队伍,稳步提高宁波茶叶生产能力,逐步开辟新的销售市场,带动茶叶产区茶农增收致富,确保宁波茶产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本次评比活动成立评审委员会:

  顾 问:徐杏先

  主 任:柴利能

  副主任:胡剑辉、周信浩

  成 员:殷志浩、汤社平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比活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由汤社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比流程

  申报→材料审查→茶叶送样→品质评定→评审→公告和表彰。

  四、评比日程

  (一)申  报:3月15日前上报申报材料。

  (二)材料审查:3月30日前。

  (三)茶叶送样:4月15日前。

  (四)公告表彰:4月27日。

  五、申报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名优绿茶生产者均可报名:

  (一)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合作社(协会);

  (二)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拥有可采面积300亩以上生产基地,名优茶年产量1500公斤以上,年产值1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70万元以上;

  (三)生产基地和产品通过无公害认定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或有机食品认证至少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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