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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发〔2009〕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鹤岗市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十四届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的安排,今年在全市政府系统全面开展效能建设工作。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效能建设,接到《实施方案》后要不等、不靠,把效能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点,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立即制定实施意见,迅速开展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成立专门机构,设置专职人员,专项负责此项工作。
  二要突出重点,迅速行动。要按照市政府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的要求,明确各自任务,立即开展工作。此次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打基础、建框架、初运行,第二个阶段是总结、升华和完善。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立即自行开展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立即查摆问题,尽快进行整改;立即整章建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各牵头部门要立即推进承担的任务,各部门要加强配合,争取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效能建设框架。
  三要加强督办,严肃纪律。市效能办要深入各单位加强指导,定期发布《效能建设简报》,总结经验,推进工作;要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发现工作不力、推进迟缓的,要公开通报批评。对于今年的效能建设情况,要进行专项考核,但不作为最终评定依据,从2010年开始,效能考评作为最终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的目标责任管理。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鹤岗市政府系统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为增强政府行政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打造为民、务实、高效、廉洁政府,建设现代政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特制订鹤岗市政府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安全为第一责任,改善民生为第一需求,以整合政府资源、转变政府职能、盘活人力资本为载体,以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诚信政府为目标,以增强政府行政力、执行力、公信力为主题,以绩效考评为措施,切实提高政府系统效能水平,建设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现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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