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旅游景区交通设施建设
1.2008-2009年,投资400万元,建造一艘容纳100人的黑龙江观光豪华游船。
2.2009年,投资4500万元,建设鹤北局至红松原始森林45公里道路。
3.2009年,投资76万元,建设绥滨中兴月牙湖景区内连接各处景点的2公里长水泥路。
4.2009-2012年,投资220万元,建设六座浮动码头。
5.2010年,投资450万元,建设全长5公里的水莲湿地水泥路面。
6.2010年,投资450万元,建设全长5公里的嘟噜河湿地道路。
7.2010年,投资490万元,建设细鳞河漂流返程道路。
8.2010年,投资80万元,建设中兴码头。
9.2010-2012年,投资200万元,建设桶子沟原始森林景区登山路和停车场。
10.2010-2012年,投资200万元,建设鹤北联营红松原始森林景区的登山路、停车场和景区门。
11.2010-2012年,投资1180万元,建设绥滨县通往西奥里米古城的10公里水泥路。
12.2010-2012年,投资490万元,建设阿凌达湖大坝、观赏区工程及环湖道路。责任部门:鹤矿集团、鹤北林业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萝北县、绥滨县。
六、保证措施
(一)科学规划设计,提高城乡建设水平。要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以实施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为契机,实施专家论证、群众听证、领导参与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组建城市规划顾问组,突出精品意识、景观意识、特色意识和文化内涵意识,高水平编制城乡建设发展规划,重点搞好城市标志性建筑、标志性建筑群、标志性地段的规划,提高城市建设的档次和品位。要尽快建成城乡建设规划展览馆,内设规划沙盘,直观反映未来五年的城乡建设发展前景。
(二)加强土地掌控,夯实城市发展基础。结合城乡建设项目的大规模实施,扩大对城市废弃地、废弃矿山的治理,实现对这部分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经营;提高土地的规模利用效益,突出规划的龙头控制作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把土地预审、规划审查和计划指标等“关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经营性用地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强化土地的高效利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三)强化政策扶持,破解建设瓶颈制约。在资金筹措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充分发掘开发金融机构的平台功能,利用政策性资金和金融机构的政策性支持,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在此基础设上,加强城市经营,通过采取“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乡建设,通过出让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环境卫生、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的经营权,拍卖道路冠名权、广告经营权、地下空间开发权、环保设施经营权和利用城市开发建设公司等拓宽融资渠道,使城乡建设走上国家政策支持、政府组织推动、企业投资参与、市场融资相结合的轨道。
(四)依法进行拆迁,为城乡建设创造条件。高度重视现阶段拆迁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实施依法拆迁、阳光拆迁、以情拆迁、文明拆迁。要统筹考虑,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拆迁,坚决杜绝野蛮拆迁。对极少数人无理要求及违法行为,要采取强制措施,做到事实清楚,有法可依,按法律程序进行。要始终注意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深入调研、到户走访、公开听证等办法,宣传相关政策,征求群众意见,加强思想引导,最大程度地化解矛盾,最广层面地求得支持,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
(五)实施区域共建,打造联手发展合力。充分发挥区域内鹤矿集团、宝泉岭农垦分局、鹤北林业局等各经济单元以及电力、国土等中省直部门的力量,在新农村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上统一规划,合力实施,共荣共建。
(六)加强城市管理,巩固城乡建设成果。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加强市容市貌管理,集中整治“五乱”,实现城区“四净”,构建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秩序;扩大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三清”工作,强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严肃查处破坏、损坏公用设施的案件,保证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