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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新一轮城乡建设重点工程规划的通知

  1.提升城市中心区商业网点。2008年,改造东北亚商城,建设温州商城;2009年,开工建设大商、大润发、红星美凯龙集团等高品位的大型超市、购物中心,扩建麓林山集贸市场;2010年改造南翼集贸市场;2011年改建新一集贸市场。2010-2012年,在工农区、向阳区、麓林山地区、疏园乡各建一处露天集贸市场,取消北京路、站前路、西解放路和麓林山转盘道的马路市场,实现退路进场。
  2.完善城市社区商业网点。合理增设社区商服网点,鼓励设置中小型超市、便利店、专业店、生鲜食品店,总营业面积控制在8000-10000平方米,到2012年,基本构建覆盖全市社区的商业便民服务体系。
  3.发展城市特色专业商业街。2010年前,建设15家专业店;2012年前,建设30家专业店。2011年,新建3条200米长的特色商业街;2012年,新建2条步行街以及特色餐饮街、汽车配件街。
  4.新建城市专业批发市场。根据发展需要,2010年,重点新建小食品、陶瓷等批发市场;2012年,重点新建煤炭、木材、粮食、农副产品等大宗货物专用批发市场。
  5.培育和开发农村市场。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工程,以日用消费品、农资、药品为重点,扩大乡村“农家店”覆盖面,到2010年,两县及郊区的便利店覆盖面达到80%;到2012年,两县及郊区的便利店覆盖面达到90%,建立起覆盖主要行政村的以连锁经营为主导的农村消费品市场流通网络。扩大农村集贸市场规模,到2012年,完成现有农村集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再建设2个规模较大的农村集贸市场。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十二)电网及电气化建设工程
  1.加快城乡电网改造。2008年,建设完成220千伏环山输变电工程和220千伏东郊变电所扩建工程;2009年,建设完成220千伏鹤南输变电工程;2009-2010年,建设绥滨县220千伏变电所;2009-2010年,建设3座110千伏变电所;2012年,建设完成首座500千伏变电所。
  2.推广城乡电气化。2008-2009年,结合新农村试点和农村泥草房改造,选择1-2个村进行电气化试点;城市选择高层住宅、高档住宅小区和棚户改造区进行电气化采暖;在全市党政机关推广节能灶具,提倡使用电气化采暖方式。2009年试点面积力争达到当年竣工面积的10%;2009-2012年,对远离城市集中供热的新建小区、独立办公楼及公共场所采取电热采暖,推进农村电气化县、乡、村建设;2012年,完成1个县、15个乡、137个村的建设任务。责任部门:市电业局、市项目办、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萝北县、绥滨县。
  (十三)通信设施建设工程
  1. 移动公司通信设施建设。2008-2011年,投资5.3亿元,建设GSM网络扩容、GSM网络增补、网络优化、基站搬迁等工程。其中:2008年,投资1.1亿元;2009年,投资1.2亿元;2010年,投资1.4亿元;2011年,投资1.6亿元。
  2.联通公司通信设施建设。2008-2012年,投资1.9亿元,建设宽带ADSL扩容、3G网络、光纤城域网络扩容、GSM基站等工程。其中:2008年,投资2678万元;2009年,投资4161万元;2010年,投资5481万元;2011年,投资3796万元;2012年,投资3078万元。
  3.电信公司通信设施建设。2008-2012年,投资1.5亿元,建设CDMA无线通信基站67座、分布系统53套,新增网络容量5132.7ERL,实现全网升级到3G;投资0.8亿元,加强固网、ADSL宽带和光小区建设,新建市区光缆管道128公里,光小区58个。责任部门: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十四)新农村建设工程
  1.村内主街硬化铺装工程。总投资3920万元,每年建设22.4公里,五年规划硬化铺装56个村、11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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