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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新一轮城乡建设重点工程规划的通知

  4.加快文化设施建设。2009年,投资1400万元,建设市博物馆建设;投资600万元,建设市文化活动中心;投资260万元,建设20个社区图书室和40个农家书屋。
  5.加快广电设施建设。2008-2011年,投资6900万元,实施全市数字电视建设工程。2008年,投资1000万元,完成向阳区、工农区有线电视光缆改造任务,铺设光缆74.35公里,增加光节点192个。2009年,投资2000万元,完成南山区、东山区、兴山区、兴安区的有线电视光缆改造任务,铺设光缆150公里,增加光节点150个,在部分小区实施双向网建设,试行数字电视增值业务;投资400万元,开通地面数字电视。2010年投资500万元,对平房地区进行有线电视光缆化改造。2011年,投资3000万元,购买机顶盒免费发放给全市用户,进行
  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实现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
  6.加快公安设施建设。五年内,新建、扩建8个派出所;在交通要道、集贸市场、市区学校等场所建立97个治安岗亭;按照每一千户建设一个警务室的标准,建设240个社区警务室,按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农村警务室的标准,建设39个农村警务室。其中:2008年,建设沟南派出所和南翼派出所,建设50个社区警务室、20个治安岗亭;2009年,建设东方红乡派出所和新华镇派出所,建设50个社区警务室、20个治安岗亭;2010年,建设红军派出所和团结派出所,建设50个社区警务室、20个治安岗亭;2011年,建设解放路派出所,建设50个社区警务室、20个治安岗亭;2012年,建设文化路派出所,建设40个社区警务室、17个治安岗亭。2009年,投资2200万元,迁建市第二看守所;投资430万元,在兴安区建设消防四中队。
  7.加快气象设施建设。2009-2011年,投资550万元,新建占地面积1.4万平方米的鹤岗市国家气象观测站。其中:2009年,投资26万元,完成新站勘查、规划、设计。2010年,投资100万元,新建500平方米办公楼。2010-2011年,投资200万元,购置新址1.4万平方米土地并整体回填平整;投资135万元,在新址按国家气象观测站标准建设面积为500平方米的业务办公楼;投资89万元,购置气象仪器、办公设备,安装通讯设备。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市棚改办。
  (十)城市公益福利设施建设工程
  1.2008-2009年,将东山区工人村街道办事处及所管辖的四个社区,建成示范街道办事处和标准化社区。
  2.2009年,在全市30个办事处中,每个办事处有1-2个社区达到示范社区标准;2010年,各办事处有50%的社区达到示范社区标准;2011年,各办事处有75%的社区达到示范社区标准,有条件的办事处要整体达到示范社区标准,达到示范办事处标准。
  3.2009年,投资400万元,建设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可容纳80张床位的未成年流浪儿童保护救助中心。
  4.2009-2012年,老年公寓建设向社区发展和延伸,重点建设街道社区小型老年公寓。2009年,投资300万元,在市区建设一处2000平方米、可容纳100人以上的老年公寓;投资450万元,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到2012年,全市9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都有老年公寓和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率达到3%以上,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5.2012年,全市111个社区办公场所全部改扩建成社区服务站,30个街道办事处全部建设多功能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社区内的百姓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社区服务站建设规模在90平方米以上,设有活动场地;多功能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力争示范街道办事处和标准化社区建设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工农区、向阳区、南山区、兴安区、兴山区、东山区。
  (十一)商业网点和市场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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