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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新一轮城乡建设重点工程规划的通知

  4.2010年,投资590万元,建设绥滨县城镇供热改扩建工程。
  5.推进矸石电厂项目建设,对市、矿集中供热管网进行统筹规划,逐年减少供热效率低、污染严重的燃煤锅炉,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到2012年,城市集中供热总面积达到1593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6%。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鹤矿集团、萝北县、绥滨县。
  (二)城市燃气利用工程
 1.2008-2012年,投资3.15亿元,新增用户10.5万户,使燃气总用户达到15万户,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68.87%。其中:2008年,投资450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1.5万户;2009年,投资540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1.8万户;2010年,投资630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2.1万户;2011年,投资720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2.4万户;2012年,投资810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2.7万户。
  2.2009年,投资1.67亿元,完成居民燃气储存、输送工程。

  3.2008-2012年,投资315.4万元,建设萝北县煤气管道及液化气利用工程,新增用户1440户,使燃气总用户达到13440户,燃气普及率达到32%。其中:2008年投资50.4万元,新增燃气用户240户; 2009年投资6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300户; 2010年投资6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300户; 2011年投资65万元,新增燃气用户300户; 2012年投资80万元,新增燃气用户300户。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鹤矿集团、萝北县。
  (三)供排水建设工程
  1.2008年,投资900万元,建设鹤岗市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完成工农区、兴安区河西地区供水管网改造。
  2.2009年,投资3000万元,建设南山区5000米供水管线。
  3.2009-2012年,投资2687万元,改造饮用水净化及自动控制设备,使漏失率降低到20%。其中:2009年,投资1000万元;2010年,投资1000万元;2011-2012年,投资687万元。
  4.2008-2009年,新建排水管网35公里;2010-2012年,新建排水管网40公里。
  5.2008-2012年,每年投资100万元,改造工农区老化的排水管线,增设内环路积水地区的排水管网。
  6.建设市区城区防洪工程。五年内,投资1030万元,重点整治10条河流。其中:2008年,投资200万元,建设南山区西山沟段1800延米防洪墙;2009年,投资200万元,整治兴山区二道沟、三道沟2条城区河道;2010年,投资200万元,整治黎明沟、前进沟(上段)2条城区河道;2011年,投资200万元,整治兴山头道沟(上段)、电厂沟2条城区河道;2012年,投资230万元,整治石头河、前进沟(下段)、兴山头道沟(下段)3条城区河道。
  7.实施供水水源工程建设。2008-2010年,开工建设小鹤立河水库消险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元宝山水库、十里河水库、新一水库、平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8-2012年,谋划总库容9.8亿立方米的关门嘴子水库、总库容7200万立方米的十里河(上)水库、总库容7800万立方米的桶子沟水库,并力争十里河(上)水库开工建设。
  8.2008-2012年,投资300万元建设绥滨县城区防洪工程。其中:2008年,投资60万元;2009年,投资40万元;2010年,投资100万元;2011年,投资50万元;2012年,投资50万元。2009-2010年,投资1.1亿元,建设绥滨县绥滨镇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
  9.2009-2010年,投资4120万元,建设萝北县水厂水源、净水厂、输配水管网工程。其中:2009年投资2120万元,2010年投资2000万元。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萝北县、绥滨县、工农区、向阳区、南山区、兴安区、兴山区、东山区。
  (四)交通建设工程
  1.2008-2010年,投资1.1亿元,建设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的货运中心。其中:一期投资3000万元,二期投资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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