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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办字〔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我市消防工作在法制建设、社会化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消防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市政府决定授予南宫市人民政府等15个单位“2008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授予翟华飞等15名同志“2008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工作者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学习,扎扎实实地做好消防工作,为构建“平安邢台”、“和谐邢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08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2008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15个)

  1.南宫市人民政府
  2.邢台县人民政府
  3.隆尧县人民政府
  4.任县人民政府
  5.平乡县人民政府
  6.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
  7.邢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8.邢台市煤气热力总公司
  9.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10.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12.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牛钾碱(分)公司
  13.河北云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邢台县)
  14.建滔(河北)焦化化工有限公司(内邱)
  15.河北吉泰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临城)

  附件2:
2008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15名)

  1 .翟华飞  邢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2 .武伟志  柏乡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3 .孔建雷  邢台市公安消防支队桥西大队文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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