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邢政〔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邢台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
邢台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行政行为,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有关要求,按照合法规范、简便易行、提高效能的原则,从源头上减少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为,为推进全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通过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自由裁量权,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等现象,并以此为突破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简化行政许可流程,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一)确定裁量事项。各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本单位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自由裁量事项进行清理,明确现行行政处罚和许可自由裁量事项的执法依据并编制目录。
(二)明确裁量标准。各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近三年实施的行政处罚和许可实际情况,对涉及自由裁量事项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决幅度、实施种类以及办理时限等,按照自由裁量空间趋零的原则,予以合法合理的细化和分解,制定出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
1.确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把处罚的自由裁量划分为数个等级,每个等级分为若干阶层,明确每个等级和阶层的处罚具体条件和标准。
(1)关于处罚种类的自由裁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供选择多种处罚种类的,应列明不同情况,对何种情况应给予何种处罚做出明确规定。
(2)关于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数额及处罚期限幅度较大的,应列明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罚款数额或幅度较小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