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09国内“宁波周”活动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9〕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市政府决定今年在南昌、重庆分别举办“宁波周”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活动总体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2009南昌·宁波周”活动总体方案
2.“2009重庆·宁波周”活动总体方案
3.2009国内“宁波周”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二○○九年三月十日
附件1:
“2009南昌·宁波周”活动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主题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政府《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04号)精神和区域合作、内外联动的要求,充分发挥宁波港口城市的战略作用和外向型经济优势,通过在南昌举行考察访问、投资洽谈、招商推介、产业对接、科技合作、人才招聘、旅游促销、贸易合作、港口物流合作、外经外贸合作、乡情联谊等系列活动,促进宁波与南昌及周边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两市间全面、持久、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深入推动两市间港口物流合作,进一步引导企业“走出去”扩大发展空间,拓展国内市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主题:合作、交流、发展、共赢。
二、时间安排
活动定于2009年5月20日至24日举行,为期5天。
三、组织机构
“宁波周”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经合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旅游局、市贸易局、市经委、市外经贸局、宁波经促会、宁波港集团公司等单位联合承办。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宁波市国内“宁波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3),并设专业工作部。专业工作部根据活动内容分设:投资洽谈工作部,部长周谷云;科技合作工作部,部长张建国;人才交流工作部,部长孙国茂;旅游合作工作部,部长陈民宪;贸易合作工作部,部长吴胜甫;产业对接工作部,部长周学明;外经外贸合作工作部,部长丁海滨;港口物流合作工作部,部长童孟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