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


  四、利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

  (十三)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开拓省内省外两个市场,不断强化劳务协作,搭建对接平台,拓展劳务协作网络。在巩固东部劳务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西部劳务市场。进一步加强省际间、地区间的劳务协作,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对接工程。加大境外劳务合作力度,帮助农村劳动力赴境外务工。进一步拓宽转移就业领域,继续保持和扩大第二产业务工规模,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家政服务、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产业转移。结合新一轮新农村试点、农田基本建设、特色产业培育、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六小”工程、整治村容村貌工程和建设项目,组织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落实全民创业相关扶持政策,强化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创业宣传,鼓励和引导一批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民工返乡创业。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劳务经济三年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08〕164号)精神,到2010年,全省劳务输转人数达到500万人,劳务收入达到450亿元。

  (十四)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整合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力量、培训资金,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资金的10%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要求,鼓励和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劳务基地建设,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方针,在巩固现有劳务基地的基础上,以政府驻外办事处、劳务办驻外劳务管理机构为依托,力争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唐和新疆地区形成若干个有规模、有影响、相对稳定的劳务基地。在坚持政府推动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劳务输出市场运作机制,发挥农村能人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劳务经纪人、劳务带头人,鼓励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努力形成多轮驱动的劳务输转机制。组织开展全省劳务品牌评选创建活动,按照“统一培训标准、统一鉴定发证、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跟踪管理”的要求,巩固现有劳务品牌,重点扶持培育已经形成且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优势工种,通过实施特色培训、强化营销宣传,打造一批新的劳务品牌。

  (十五)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和就业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行《甘肃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办法》(甘政办发〔2007〕86号)规定,并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领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要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安全生产和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二期)等工作。落实企业减负稳岗措施,稳定农民工就业。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活动,重点做好因金融危机返乡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做好城市和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间的信息对接,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提供有效岗位信息。建立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制度,逐步完善统计调查指标体系,深入开展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