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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荪湖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荪湖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甬政发〔2009〕18号)


市规划局:

  《关于要求审批荪湖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甬规字〔2008〕142号)收悉。经研究,决定批准《荪湖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的编制,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中提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慈城镇特有的区位、文化和环境优势,进一步提升江北区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荪湖度假区位于江北区洪塘街道北部,《规划》的范围包括荪湖环湖地区和荪湖南侧地区两部分,规划面积109.5公顷。《规划》在慈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指导下,结合了现状山水资源和周边历史文化资源,通过对各地块用地性质、空间布局、交通组织、环境景观等因素的分析,确定了恰当的功能定位和合理的开发容量,对市政和公共设施配套进行了合理的安排,指导思想明确,结构清晰合理,规划的内容、深度及审查程序符合《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可以作为下一步该区域开发建设、管理和保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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