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徐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8.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加强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发展,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建设支撑优势产业发展的人才高地。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人事局、科技局。
69.全面落实提振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强化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不断提升产业集聚度和核心竞争力。针对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积极构筑中小企业服务、融资担保和行业协会平台,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运用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
牵头单位:市乡镇企业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经贸委、发改委、审计局、工商联,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大力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70.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风险担保基金等制度,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全民创业。
牵头单位:市乡镇企业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商贸局、总工会、工商联、卫生局、环保局,徐州工商局、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1.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确保全年新增就业7.5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加快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城镇失业、养老、医疗三大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8%。
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2.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牵头单位:市人事局、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3.坚持注重民生、贴近百姓,坚持公共财政支出进一步向农村和农民倾斜、向低收入群体倾斜,重点在加强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教育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居住和消费环境提升、出行条件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新农村建设、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精心组织实施八大类实事项目,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衣食住行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市各有关单位。
74.加快建设省级智能化工程机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不断完善市、县(市、区)两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力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科技支撑、科技攻关等8个项目,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6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260亿元。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5.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力争全市80%以上的县(市)区完成教育现代化创建任务。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6.加强高等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结构调整。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驻徐各大中专院校。
77.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的特色,抓好三十四中新校区、第二职业中学艺术中心、徐州特教中心康复中心等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
78.完成徐州工程学院新校区一期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