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林牧渔业局。责任单位:铜山县、九里区、鼓楼区、泉山区、云龙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7.实施环境改善工程,组织实施西区污水处理厂、荆马河污水处理厂二期、三八河污水处理厂扩建、丁万河污水处理厂、小沿河清淤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城建重点办、新城区建设指挥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水利局。
58.实施民生实事工程,重点实施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定销房“三房”建设,着力抓好棚户区改造、居民小区整治、道路改扩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年内改造棚户区7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120万平方米定销商品房,完成1500套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建设500套廉租房,投资1.95亿元对51个、435万平方米的老居民小区进行整治。
牵头单位:市城建重点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房管局、建设局、财政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国土资源局、市容与城管执法局。
59.建立城市管理快速反应机制,逐步将户外广告设置、公厕管理等推向市场,年内确保市区主干道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市场化运作率达95%以上。正确处理好城市管理中堵与疏的关系,抓好12条“严管街”、23条重点道路、6个城市出入口的环境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局、交通局,徐州工商局,各区政府。
60.加快城市电子监控资源整合步伐,建成城市管理数字化监控平台。
牵头单位: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园林局。
61.与德国北威州在我市北区煤矿塌陷地区域内合作开展修复工程,开发建设“煤矿塌陷地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中国矿业大学。责任单位:九里区、贾汪区政府,徐矿集团,市园林局、水利局、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为又好又快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62.继续深化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属企业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3.加大骨干企业上市工作推进力度,加快徐工集团整体上市步伐。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4.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牵头单位:市事业单位改革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事业单位改革改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5.加强财政体制改革,做好增值税转型、燃油税征收等税费改革工作,健全市、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深化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财政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6.深化金融改革,努力吸引外地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徐州设立分支机构。
牵头单位:徐州银监分局、人行徐州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各商业银行、农信社,市财政局、保险协会,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7.抓住苏北融入长三角经济圈和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大力优化投资环境,积极扩大开放领域。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促进外贸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在出口信用保险、企业退税等方面加大对出口企业的帮扶力度,推进工程机械、光伏光电、农产品及轻工产品等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引导出口企业积极开拓东盟、中亚、中东和南美市场,努力扩大欧美市场份额。加大外经企业项目开发合作力度,拓展与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联系,加快传统资源能源型产业对外投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