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引导广大商业企业开展“‘五一’等节庆欢乐购”大型让利促销活动,进一步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吸引力,有效扩大消费需求。
牵头单位:市商贸局。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徐州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36.重点规划建设徐州经济开发区生产物流、新城区生活物流、九里综合物流等五大物流基地。
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商贸局、外经贸局、供销合作总社,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分局,观音机场,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建设指挥部。
37.坚持文化兴旅、商贸兴旅、交通兴旅等多元驱动,制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重点建设一批重大旅游项目,积极推进大型游乐设施和野生动物园建设,进一步挖掘利用云龙山、云龙湖、微山湖、骆马湖、马陵山等山水旅游资源和两汉文化、书画文化、军事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旅游协作与文化交流,努力建设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园林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文化局,各县(市)、市区政府。
38.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投资咨询、广告会展等新业态,尽快培育形成高端商务服务集聚中心。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责任单位:市商贸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新城区建设指挥部。
39.大力发展科技研发、工商设计、产品创意、教育培训等技术服务,加快构建科技服务业强市。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委农工办,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0.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住房消费政策落实力度和房地产市场引导力度。稳步出台土地供应、金融支持、公积金保障等配套措施,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控制低密度高档住宅用地供应量,对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住房建设进行政策倾斜。积极鼓励居民购买自住性、改善性住房,放宽居民购买二套房贷款条件,降低二手房交易税费,支持普通商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房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教育局、物价局,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市地税局、国税局,徐州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1.坚持规划引导,研究制定《徐州市服务业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和《徐州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专项规划》。重点依托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市场带、交通枢纽、重点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培育建设中央商贸、现代物流、科技创业、创意产业、商务服务和产品市场六大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外经贸局、财政局、科技局、商贸局、供销合作总社、旅游局、规划局、交通局、建设局、文化局、国土资源局,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2.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整合服务业专项资金,增加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额度。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
43.强化对服务业创业主体和大学生村官创业的贷款担保支持,进一步优化发展的金融环境。
牵头单位:市乡镇企业局,人行徐州中心支行、徐州银监分局。责任单位:市各商业银行。
44.支持服务业骨干企业、知名品牌实施标准化建设,尽快提升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徐州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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