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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五)提升工作透明度,政务公开效能实现新突破。
  进一步巩固我市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荣誉,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对行政执法执罚结果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进行及时、全面公开。全市市直机关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化面达到100%。抓好公开试点。重新命名确定8个政务公开示范点,通过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在健全和规范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形式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和规范网站内容,加大在线服务力度,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体系,提高网络的整体功能,市政府直属单位网上公开面达到92%以上。拓展政务公开领域。以公共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开为重点,把公开的触角向医院、学校、水电气、公交和物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指导其进一步公开服务承诺、办事项目、办事依据等信息,做好6个公共企事业单位示范点的检查验收工作,不断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整体水平。强化政务公开监督。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对行政权力相对集中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开展情况明查暗访20次,推动高效机关建设。搞好政务公开宣传与培训。利用工作简报、报刊、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好做法,积极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编发《政务公开工作信息》12期。健全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制定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方案并进一步完善。积极与省里沟通,争取早日开通电子政务内网。
  (六)提升突发事件预警力,应急处置能力实现新突破。
  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扩大预案的覆盖面,力争到2010年底全市所有社区、村屯、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全部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确保预案各个环节、预案之间实现有机衔接。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有重点地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努力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管,全面掌握全市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情况,并对各类风险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适时调整市应急委员会和各专项指挥部成员。严格执行政务值班相关制度,推动政务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防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做好《公众防灾应急手册》的发行工作,普及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群众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及自救、互救的能力。对各县(市)区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加强对社区、乡村、企业和学校等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单位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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