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08-2009年度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名单(第二批)的通告
(青建办字[2009]16号)
各市、区(市)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房屋拆迁工作队伍的管理,规范拆迁行为,根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和《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培训和考核,确认刘诚德等14人通过考核,取得从事拆迁工作的资格。现将名单予以通告。
附件:2008-2009年度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