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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工作要点的通知

  ㈣启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从今年起,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每年招收100余名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连续实施5年,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全科医师。
  ㈤多渠道开展境内外高层次人才培训工作。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医学教育、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实施合作培养高层次卫生人才战略。加强境内外培训工作的管理,在原有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再与上海复旦大学中山医院等单位签署人才培训协议。做好第二批境内外培训人员的派遣工作,面向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选拔第三批境内外培训高层次卫生科技人才。启动“德中临床医疗交流项目”,面向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选拔20名骨干医师赴德国进修学习。
  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完善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授予、考核、登记、验证等工作,加强对各级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评估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继续医学教育与年度考核、聘任、晋升和执业再注册“四挂钩”政策。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对省部属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实施计算机管理。
  ㈦全面完成WHO-卢森堡-山东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与慢病控制项目。完成8个项目县8000名乡村医生第三年度的培训任务,并对培训效果和实施机制进行评价,探索出适合我省实际的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模式。指导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项目县实施农村居民慢病干预策略,为全国农村居民慢病控制工作创造出有益的经验。
  ㈧认真实施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实践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加强对全省8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64个实践教学中心项目的管理督导,认真抓好建设项目落实和绩效评估工作,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提高省属高校医学生的实践教学质量和水平。
  ㈨组织实施对口支援北川卫生技术人才培训工作。制定完善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对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和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北川自身医疗服务能力,为北川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卫生人才队伍。
  三、卫生外事工作
  ㈠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规定,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开展卫生外事工作,严格出国(境)计划审核,加强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为促进全省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外事管理服务。
  ㈡广泛开展对外项目合作。以第四次七省州领导人峰会达成的《合作框架协议》为依托,认真落实双边或多边的卫生合作项目。继续深化我省与WHO、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机构的关系,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拓展卫生科技国际合作领域。重点抓好艾滋病预防、结核病控制、妇幼保健、慢病控制等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WHO2010-2011年度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作好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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