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关于开展200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综合年审工作的通知
(汕价〔2009〕29号)
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市直属(含中央、省驻汕)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
根据《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精神,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决定从2月16日起开展我市200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综合年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年审内容
列入本次年审范围的为本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保证金、抵押金以及培训收费。具体内容为:
(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员证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收费收据的使用情况和收费财务管理情况。
(四)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上年度审查出来的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其他一些群众反映强烈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这次年审,将继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乱收费工作,通过治理整顿,及时纠正乱收费行为,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降低部分偏高的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运行成本,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内需和拉动消费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重点是做好贯彻落实国家取消和停止收取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实施燃油税后取消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同时将涉农收费、涉及节能减排收费、涉及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和再就业收费、涉及对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以及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落实情况等作为重点进行审查,确保有关收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
同时,还要结合这次年审,开展对完善路桥收费改革的调研工作,重点是研究探索通过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普通公路次票的工作。通过调研,从必要性和可行性等角度,研究完善我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进一步提高我市的路桥建设还贷能力。
二、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年审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决定设立年审工作办公室。由董思永副局长任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由市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派员参加。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地址:市长平路财政大楼7楼703房,联系电话:88178283)。其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实施审查、分析年审情况、进行年审总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