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城乡规划和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建规函〔2009〕33号)
各市州规划局(规划建设局)、建设局(建委):
现将《2009年全省城乡规划和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全年城乡规划和小城镇建设工作任务。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二月十六日
2009年全省城乡规划和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中央增加投资、扩大内需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紧紧围绕新型城市化主线,突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3+5”城市群建设,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富民强省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新型城市化主线,突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
1、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努力提高全省城市化水平和质量,争取城市化率提高1.7个百分点以上,达到44%。
2、抓政策的贯彻实施和深化完善。认真落实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化的意见》,协调督促省直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政策,会同省委督查室对《意见》和配套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切实抓好政策的延伸工作。
3、抓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督促长株潭三市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开展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和“两型城镇”、“两型村庄”试点,积极推进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由城市向村镇延伸。
4、抓责任分工和考核评估。按照省委明确的《湖南省新型城市化工作责任分工》要求,协调牵头单位和具体责任单位制定五年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抓紧制定新型城市化考核评估办法,分层次对市州和县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工作进行年度评估考核,并将其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市县,根据行政奖励有关规定,由省委、省政府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