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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路政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采用工商银行牡丹交通卡返还应减征养路费的通告

北京市路政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采用工商银行牡丹交通卡返还应减征养路费的通告


  为规范、顺畅、安全地开展因奥运期间限行及2008年10月11日后每周停驶一天应减征养路费的返还工作,考虑机动车所有人绝大部分持有工商银行牡丹交通卡,及工商银行网点众多的独特优势,北京市路政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将联合经办对个人养路费的返还业务,利用工商银行牡丹交通卡返还应减征的养路费。为方便个体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养路费返还业务,保证返还工作的及时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已启用且金融功能正常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发行的牡丹交通卡均可接受养路费集中自动返还,如您所持有的新版牡丹交通卡尚未启用,为保证返还金额能顺利入账,建议您尽快通过工商银行办理卡片启用。

  二、对个人同一户名下正常缴费且不超过两辆的机动车所有人,如持有符合条件的牡丹交通卡,可通过工商银行实行集中自动返还,机动车所有人无需提供任何手续。集中自动返还将按照下列优先顺序进行:

  (一)已经启用且状态正常的新版牡丹交通卡(卡号以622237、622238、622239开头);

  (二)卡号以955881、020042开头的金融功能正常的旧版牡丹交通卡;

  (三)卡号以001029开头的凸字卡号旧版牡丹交通卡。

  三、集中自动返还将于2009年4月16日至4月30日进行。如您不希望通过工商银行系统集中自动返还养路费,请于2009年4月15日16时前,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路政局各养路费征稽所变更返还方式。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已采用集中自动返还养路费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于2009年5月15日后登陆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网站www.ylfzhj.bj.cn查询资金到账信息。

  五、已返还的养路费,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工商银行进行转帐或提取现金。

  (一)如果您的新版牡丹交通卡在返还养路费时存在账户透支,返还金额将全部或部分自动归还账户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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