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换证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换证工作的通知
(黔建景通〔2009〕58号 )


各市(州、地)建设局(园林局)、各园林绿化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就位的通知》(建城园函〔2007〕73号)和《关于印发修订〈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号)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我省园林绿化市场,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位换证的范围

  凡我省行政辖区内已取得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均应就位换证。

  二、资质就位材料

  资质就位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

  (一)企业应当通过《贵州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方法如下:登录贵州省建设厅(网址:www.gzjs.gov.cn)首页,点击“企业服务”,进入《贵州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电子数据,并通过该系统打印企业资质申请表材料,企业网上申报的电子数据应与书面申请材料的有关内容相一致。

  (二)初审(审查)机关应当在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上签署初审(审查)意见,并在企业附件材料首页加盖初审机关核对章以及核对人签名。

  (三)《贵州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USB-key在厅信息中心统一购买。联系人:刘卫东 联系电话:5360094

  (四)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1、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原件由初审机关审核后返还);

  2、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册及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初审机关审核后返还);

  4、单位中级以上技术工人名册及技术工人身份证、岗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

  5、个人与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局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社保缴费花名册;

  6、苗木生产基地自有证明或长期租用合同及生产规模说明材料;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