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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
扩大消费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9〕1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具体措施,鼓励有实力的大型龙头企业、连锁经营骨干企业或区域性优势企业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要着力抓好农家店和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建设和改造工作,指导企业按照“一网多用”原则,增强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尽快使农家店、农村商品配送中心覆盖全省农村。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2005-2008年“万村千乡”承办企业、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回头看”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巩固成效。

  二、积极培育节日和旅游等消费热点。各地要深入挖掘节假日消费市场的潜在需求和热点,鼓励、支持商家开展商品展销会、购物嘉年华等促销活动,积极营造节假日消费氛围,拉动节假日消费需求。要结合我省建设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工作,大力推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积极培育旅游消费热点,发挥旅游业带动综合消费的功能,扩大旅游消费市场。积极促进汽车消费,大力培育文化、体育、电信等消费。

  三、努力扩大家电下乡政策的效应。大力宣传和认真落实家电下乡的各项政策措施。扩大补贴范围,在我省目前4种家电下乡补贴产品即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的基础上,将电脑、热水器两种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省经贸委、财政厅要抓紧修订有关补贴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进一步指导和监督参加家电下乡活动的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做好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工作,使家电下乡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扩大最终消费。

  四、抓紧研究解决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问题。省物价局要会同省经贸委等有关单位抓紧研究解决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问题,重点研究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问题,争取服务业用水价格尽早实现与工业用水价格同价,切实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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