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妥善处理企业的利益调整。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在制订出台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停产培训、调薪、减员等方案时,要主动向职工方发出协商要约,通报企业困难,通过集体协商,听取、吸纳工会和职工的合理意见,兼顾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取得职工理解和支持,妥善处理好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问题。要引导和鼓励职工关心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高广大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关切度和参与率,使广大职工支持企业的生产结构调整、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停产培训、调薪和减员方案,与企业共度难关、共谋发展。通过集体协商,妥善协调企业与职工在调整中的利益变化,寻求长远利益的双赢。
(三)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合理的经济利益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又是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企业和职工要依法通过工资集体协商,通过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理性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确定合理的工资水平,凝聚职工力量与企业共度难关,把由于经济利益引发的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尽力避免现阶段劳动关系范畴的群体性冲突。要采取措施,防止个别企业转移资产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发生。
三、加强配合,切实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要进一步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和发展,促进我省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政府部门加强协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此次应对金融危机,强化工资集体协商作用为契机,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建设,统筹协调,积极会同工会和企业家协会,共同研究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重大问题。在协商过程中劳资双方发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及时介入,依法协调处理企业当前遇到的重大问题和职工迫切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工会组织主动引导。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正确处理促进企业发展与保障职工权益的关系,对重大群体性纠纷要进行跟踪处理,防止矛盾和事态的扩大。企业工会要主动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协调平衡企业的实际经济状况和职工的利益诉求,把握好工资协商的标准和尺度。要引导职工理性维权,教育职工不要采取停工、怠工、集体上访等方式影响生产、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