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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中共青海省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青地办〔2009〕1号)


各州、地、市(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随着科技进步和地方病防治工作不断深入,我省鼠疫、碘缺乏病、布鲁氏菌病、氟中毒、大骨节、包虫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力推进了全省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维护了农牧民群众健康,但各种地方病对人群健康与公共安全的威胁依然十分严重。根据年度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总体安排,现就今年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是提高病区群众主动参与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识与能力、提高人群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认识健康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民生之首,牢固树立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的思想,增强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组织卫生、教育、农牧、盐业、工商、妇联、水利、林业、公安等部门认真履行地方病防治工作部门职责,将做好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与引导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共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紧密结合,充分动员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地方病防治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健康促进力度,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健康意识,促进形成积极健康的生产生活习惯,营造群防群控、主动防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突出重点宣传内容

  (一)鼠疫防治要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青海省地方病防治条例》、“三不、三报”、“四早”、“三个就地”等内容。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依法加强猎捕旱獭监管预防鼠疫发生与传播的意见》和《关于禁止猎捕贩运销售旱獭的通告》要求,结合4月全省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月活动等时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鼠疫防治“三不三报”、“四早”、“三个就地”等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西宁市、海东地区尤其要抓紧时机对外出务工人员组织进行集中宣传;各自治州要动员农牧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针对辖区内各类建设施工人员开展强化宣传,杜绝非法猎捕销售贩运旱獭及其制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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