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大规模培训期间(自2008年起至2012年底),全省财政系统要完成新一轮全员轮训任务,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培训干部人数不少于干部总数的20%,县处级及以上财政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学时,5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550学时以上,其他干部每年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1、省财政厅承担的培训任务:负责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干部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和初任培训;负责完成有关培训机构的各类进修班和专题培训班的调学任务;负责各市、县(区)财政局领导干部及乡镇财政所长的岗位培训;负责厅机关、厅属事业单位及市以下财政干部的专项财政业务培训。
2、市、县(区)财政部门承担的培训任务:负责本级及以下各级财政人员的教育培训,根据全省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本地区财政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地区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工作的实施细则,完成本地区新一轮全员教育培训任务。
二、着力打造新一轮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工作的系统工程
(一)一把手培训工程
按照建设高素质财政领导班子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加强“一把手”的培训。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百名”县(区)财政局长、“千名”乡镇财政所长培训工程,以开展财政业务培训为重点,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着力提升他们主动理财、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的本领。
(二)财政业务培训工程
根据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体制的要求,重点围绕部门预算、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会计制度、税制改革、社会保障、财政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等内容加强业务培训,及时普及财政改革和公共财政的新理论、新观念、新方法,增强财政干部推进改革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各项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能力建设培训工程
在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工作中要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财政干部培训的主题,着力增强财政干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谋划能力、执行能力和自律能力。针对五项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紧贴实际的能力建设活动。
(四)重点骨干人才培养工程
切实抓好专家型、复合型和专门型人才的培养,鼓励财政干部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有计划地择优选派具有较强经济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机关、国内外大学深造和到基层挂职锻炼,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带动整个系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理财能力和整体形象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