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财政系统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根据
财政部《关于做好全国财政系统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财办〔2009〕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 2008-2012年安徽省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皖组字〔2009〕4号)的精神要求,现就全省财政系统2008-2010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新一轮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工作的方向目标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新形势下,大力加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积极推进财政事业科学发展、切实促进财政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要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财政干部工作的历史使命感、时代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进一步坚定推进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新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06〕3号)、《
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17号)、《
关于做好全国财政系统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财办〔2009〕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 2008-2012年安徽省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皖组字〔2009〕4号)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升财政工作水平、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为重点,以健全机制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实现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发展为目标,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使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为推进科学理财、加速安徽崛起服务,为财政干部健康成长服务。
(二)总体目标
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主动理财、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的水平,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党性修养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努力创新培训理念、培训方式、培训管理、培训制度和培训手段,建立完善与科学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相适应、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充满生机与活动的干部教育培训新体系。
(三)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