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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开展提升员工岗位服务技能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技能竞赛。
  组织开展一线员工岗位技能竞赛活动。选择部分职业(工种)按照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的比赛,通过初赛(企业)、复赛(区县或行业)、决赛(全市)方式,考核合格者及成绩优异者,可取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具体竞赛细则另行制定)
  三、活动安排与步骤
  开展提升员工岗位服务技能系列活动分为筹备启动、岗位练兵、展示复审、评选决赛、汇演总结五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筹备启动阶段(2009年2月中旬 -- 3月上旬)。
  1、成立市商业服务业“岗位服务技能系列活动”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市商务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主管领导和市商联会会长任副组长。市商联会主管副会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市商务局流通秩序管理处、服务交易管理处,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总工会商业服务业工作委员会和区县农林工作部,市妇联妇女事业发展部;市商业信息咨询中心、市连锁经营协会、市饮食服务行业协会、市烹饪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市商联会负责系列活动的承办组织和日常工作。“岗位服务技能系列活动”协调小组和办公室承担技能竞赛活动组委会的职能。
  2、各区(县)商务局要成立相应的系列活动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的系列活动计划,确定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日常联系制度,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并请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活动计划和工作部门、联系人,报市商业服务业“岗位服务技能系列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3、市商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商联会共同召开动员部署会,启动本市商业服务业提升员工岗位服务技能系列活动。
  (二)岗位练兵阶段(2009年3月中旬 -- 4月下旬)。
  1、各商业服务业企业要将“岗位服务技能系列活动”作为提高企业管理发展品质,提高营销文化服务品质,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的有效契机,给予高度重视。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总结奥运经验,推进成果转化,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各商业服务业企业要充分利用劳动模范、服务明星、技术能手、首席职工等资源,与企业工会共同组织广大员工积极投入到岗位大练兵和技能竞赛大比武的活动中去。要为员工搭建一个提升自我、展示自我、发展自我的平台,在企业内形成人人学技能、个个比服务,精业强技,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要鼓励员工争当行业标兵,争做技术能手,通过“岗位服务技能系列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和岗位技能,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3、各区(县)商务局要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妇联组织,及时了解本区域企业开展活动的情况,加强引导协调,提炼活动成果,组织经验介绍,总结推广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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