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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09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09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青煤安监察〔2009〕5号)


各产煤州(市)安全监管局、经贸委: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9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青海省2009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青海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

  2009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煤矿生产安全状况向着明显好转的目标迈进,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要求的关键一年。为切实做好2009年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险情的发生,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

  三、重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年”的总体要求和部署, 2009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督促各煤矿企业以实现“系统可靠、装备先进、管理到位、素质提高”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一是确定安全基础较好的义海能源公司大煤沟60万吨/年矿井为全省首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同时从青海煤业集团公司、西海煤炭公司、西海煤电公司等主要地方国有煤矿中培育2-3处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并逐步向全省推广。二是认真落实煤矿安全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煤矿安全宣传和教育的针对性和主动性。三是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缴纳工伤保险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确保煤矿经济政策落实到位。四是严格执行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劳动安全技术素质。五是加快矿井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实现2009年底彻底淘汰落后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的目标。六是建立服务全省煤矿的安全评估、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七是探索建立煤矿安全诚信机制,积极倡导、培育煤矿企业安全诚信意识,引导煤矿企业和广大职工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八是加强煤矿民爆物品的运输、储存和使用管理工作,严防盗窃和丢失。九是健全完善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十是严格执行煤矿复产复工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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