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情况:全年累计治理乡(镇)、村分别达459个、5145个。其中,138个乡(镇)、1125个村通过了省级“家园清洁行动”验收;基本完成沿江、沿路以及风景区、水源保护区和城市周边区等“两沿三边”乡(镇)、建制村的垃圾治理工作。建成村镇垃圾处理场473座,建设垃圾池3.88万个,配备保洁车、运输车辆7810台,配备村镇卫生保洁员1.72万人。省级财政还继续安排7000万元资金用于对验收合格的乡(镇)、建制村进行了补助。
二十二、水源保护与废气等生态环境整治
主办单位:省环保局、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卫生厅、林业厅
完成情况:对15个城市湖库型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整治,建设总长23公里截污工程和39公里的隔离设施,搬迁或关闭水源一级保护区内42家排污单位183户居民,建设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规范了324个建制镇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共设立水源保护区界标712个,建设水源地隔离设施42公里。省级补助资金1560万元已下达。
分别完成闽江、九龙江流域重点环境整治项目94项和61项。闽江水质进一步改善,水域功能达标率和I-Ⅲ类水质比例分别为99.4%和98.5%;九龙江水质总体良好,水域功能达标率和I-Ⅲ类水质比例分别为99.4%和98.5%,省级补助资金2300万元已下达。
切实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投入资金4.76亿元完成福州华能电厂等9个烟气脱硫项目;全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670万吨,削减烟(粉)尘3万吨;新建成20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3万吨,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69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3%;全省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电厂中脱硫设施安排覆盖面已达93.5%;COD和二氧化硫减排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十三、实施邮政进社区、海西书报亭建设项目
主办单位:省邮政公司
协办单位:省邮政管理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情况:截至2008年底,全省共有62个县(市、区)累计建设“邮政进社区”服务网点6892个,“海西书报亭”1181个。
二十四、继续实施“通信信息化助建新农村”项目建设
主办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电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