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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2008年是省委、省政府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的第18个年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三次、五次全会的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密切配合、通力合作,27项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当年任务如期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一)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

  协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情况: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全省市区、县城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全省受助学生89万人。省级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承担的1.53亿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特设专户。

  (二)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

  协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情况:2008年我省进一步提高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提高到73元,初中每生每年提高到164元。全省免费教科书由省级统一采购,2008年春秋季学期教科书征订总量2.6亿元,在开学前已准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省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已下达3.09亿元。

  (三)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

  协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情况:从2008年起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300元(其中,农村低保家庭的小学生每生每年6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9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省级财政承担1.98亿元已全部下拨各县(市、区)特设专户,落实受助学生53.4万人。

  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

  主办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协办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情况:该项目建设时间三年。2008年共审核批复全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项目校311个;规划新建学生宿舍楼、食堂面积35万平方米。至2008年底,以上项目已完工12个,开工92个,未开工207个;未开工项目中,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项目115个。建设项目投资总额3.2亿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补助1.9亿元已经全部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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